約瑟的被賣。 他們遠遠地看見他,趁他還沒有走到跟前,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,彼此說:「你看!那做夢的來了。來吧!我們將他殺了,丟在一個坑裏,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。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。」流便聽見了,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,說:「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」;又說:「不可流他的血,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裏,不可下手害他。」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,把他歸還他的父親。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裏,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,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,把他丟在坑裏;那坑是空的,裏頭沒有水。(創世記 37:18-24) 兄弟姊妹之間有競爭並不新鮮。有時甚至會失控,例如該隱與亞伯之間的競爭。在這個例子中,除了流便,後來也包括猶大之外,約瑟的所有兄弟都想殺他。他們仍然恨他,但認為不應該取他的性命。所以最後約瑟被他的兄弟賣給米甸商人,換取二十舍客勒。這種難以想像的背叛,足以摧毀任何年輕人的心靈與意志。問題是,為什麼他的兄弟沒有承受任何後果?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主耶穌身上,如聖經如下所述。 耶穌離開那地方,進了一個會堂。那裏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。有人問耶穌說:「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?」意思是要控告他。耶穌說:「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,當安息日掉在坑裏,不把牠抓住、拉上來呢?人比羊何等貴重呢!所以,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。」於是對那人說:「伸出手來!」他把手一伸,手就復了原,和那隻手一樣。法利賽人出去,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。(馬太福音 12:9-14) 法利賽人僅因主耶穌行了一件超出他們理解與習慣的善事,就想要殺他。不僅如此,他們甚至如以下所述褻瀆主耶穌。 當下,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、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裏,耶穌就醫治他,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,又能看見。眾人都驚奇,說:「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?」但法利賽人聽見,就說:「這個人趕鬼,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。」(馬太福音 12:22-24) 主耶穌行了一個如此奇妙的神蹟,以至於人們以為只有那位顯赫的大衛之子才能行。可是法利賽人卻將其誣衊為出於魔鬼的作為。接著主耶穌如下回應。 所以我告訴你們:「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,惟獨褻瀆聖靈,總不得赦免。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,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。」(馬太福音 12:31-32) 主耶穌赦免了法利賽人對他所犯的罪與褻瀆。因為他知道他們所做的是為了預備他的釘十字架。不僅如此,他也知道他將被自己所揀選的門徒出賣。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,他說如下。 當下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。(路加福音 23:34) 為了成就上帝拯救的旨意,主耶穌基督知道自己必須成為承受我們罪之刑罰的祭物,如預言所說。因此,所有對他的褻瀆與背叛都可以被赦免。約瑟也必須經歷同樣的旅程,以便日後拯救以色列人。所以,他兄弟所做的,是成全了上帝對主耶穌基督的旨意。這就是為什麼約瑟的兄弟所做的被赦免。 然而,這並不代表我們不需要為自己的過錯負責。如果我們褻瀆聖靈,那麼我們將不得赦免。因為聖靈是使我們被責備的途徑。若沒有祂,我們就無法認知自己的過犯,以及它如何冒犯上帝的聖潔。這就是主耶穌基督藉著聖靈行所有神蹟的原因。因此,如果我們褻瀆聖靈,就是阻止人有機會真正被聖靈的工作所感動並悔改得救。聖靈不僅帶領我們得救,也每天引導我們活出敬虔與蒙召相稱的生命如下。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: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(以弗所書 4:1)。 以馬內利。